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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个人才派遣服务标准出台
跨地区派遣人才30日内须办结保险


转载自: 东方早报 2005.7.11
 

  昨日记者获悉,针对派遣行业一直缺乏相关行业规范的现状,日前,上海派遣人才有限公司会同全国30余省市、60余家派遣企业,制定出首个人才派遣联盟服务质量标准。而人才中介协会也正在加紧制定派遣行业规范,并即将出台。

  统计资料显示,截至2004年,上海从事相关人才派遣的机构有300余家,约有21万派遣雇员,且每年保持35%的增长率。

  由于没有统一标准,派遣行业经常出现服务差错率高、收费价格不合理等问题。此外由于没有一部专门针对人才派遣业的法律,派遣公司、用人公司与劳动者间经常出现劳动争议。

  据介绍,此次由上海派遣人才有限公司等制订的服务质量标准是在《劳动法》和《合同法》的基础上制订的,此外,服务质量标准还首次对派遣服务反应速度作出规定:30天内必须为员工办理商业保险,6小时内必须介入工伤处理。

  在作出上述规定的同时,服务质量标准还规定,派遣联盟成员在收到《派遣员工上岗确认表》后3个工作日,必须与所派遣的员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。

  对制订的服务质量标准,上海市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表示,标准将对保障派遣员工的劳动权益起到一定作用。